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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师论坛 → 论坛公告 |
| 沉痛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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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灾区,关怀同胞——“深注协论坛”捐助灾区倡议书 | ||
|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里氏7.8级大地震,且继而又发生多起余震,震级之高,波及范围之广,为近几十年所罕见。突如其来的天灾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遇难人数仍在不断递增。 当我们看着那无家可归期待援助的人们,见到那失去亲人的一张张悲恸的脸;当我们看着那企盼亲人归来而望穿的双眼,听到那母亲不停地向废墟下呼唤孩子乳名的声音,我们无不为之揪心和捶叹。我们仿佛听到阵阵微弱的呻吟声,正从那残垣断壁中随风传来,向我们发出求救的呼唤。 朋友,此刻,您在想什么? 无论他们当中是否有您的亲人或朋友,无论他们是否素昧平生,但他们都是流淌着中华民族血脉的同胞。 快快行动起来吧!向着废墟下的生命,向着灾区的同胞姐妹,用我们仅有的力量,投入到抗震救灾的行列! 我们没有理由推辞,我们没有理由躲避。抗震救灾,我们责无旁贷。 值此,行业协会、行业*委和行业工会发出倡议:为支持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举行募捐活动。我们所募集的款项将全部用于灾后重建时,为灾区建一所“深圳注册会计师希望小学”。 各位同仁,请您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献出您的一颗爱心,尽您的一份力量,去挽救正在焦虑地等待救援的生命吧! 籍此,让我们为在地震中遇难的同胞默哀!为身陷灾害困境的人们祈祷:希望他们平安! 让我们携起手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立即组织本所员工进行捐款,并详细记录捐款人的姓名和金额。捐款汇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账户。协会网站将即时公布捐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捐款金额。 (注:为方便广大会员、行业从业人员捐款,协会已开通网上支付捐款通道,请点击此处登录) 联系人:邱丽芳 83515435 捐款账号名称: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 号:4000027719200102605 开户行:工行深圳湾支行 <DIV></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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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师论坛”论坛管理处罚条例(暂行) |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论坛的安定团结和良好的运行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遵循的原则是:"言论在有条件下的自由" 违反论坛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论坛注册用户协议的行为和言论 第四条 其他违反论坛管理的行为 (一)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二)从事非法商业活动,未经允许私自从事商业宣传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四)模仿论坛管理人员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的。 (五)散播与事实不符以及夸大事实的言论和行为或发布未经证实、未正式公布的消息 (六)符合版面主题或规定,但具有不良意图的。 (七)标题空洞,内容无实际意义或无具体内容的。 (八)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同时贴在两个以上论坛板块的。 (九)转载,但无版权信息的,或有版权信息,但同时连续转载数量超过具体版规定的。 (十)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十一)文章内容含有非法或不良信息的。 (十二)文章内容含有恶意灌水、广告、骂人(对人身进行攻击)、政治性、煽动性或与本板块内容无关的。 (十三)利用论坛漏洞或程序错误进行的任何活动。 罚项 第五条 处罚项目有: (一)警告(警告包括:口头警告,通报警告) (二)判处社区监禁 (监禁15天以上,直至无期徒刑) (三)删除ID号及其所有资料和所发帖子,剥夺论坛登录权利终生 (四)向ID所有者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裁决与执行 第六条 由管理员、总版主、版主共同裁决与执行;必要时可提交论坛上级主管部门讨论定性。 第七条 裁决与执行要有充分理由和证据;罚项可交叉同时执行。 第八条 情节严重的可移交现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版权及免责声明 第九条 论坛文章的版权问题 (一)本论坛各板块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二)论坛有权将在论坛内发表的文章用于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三)本论坛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论坛无关。 (四)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带有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论坛”或“**官方论坛”。 -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及文章出处“**论坛”或“**官方论坛”。 -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十条 免责声明 (一)任何使用论坛的用户均应仔细阅读本声明,用户可以不使用本论坛,用户使用本论坛的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认可。 (二)除本论坛服务条款外,其他一切因使用论坛而引致之任何意外、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本论坛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论坛内所有用户发布内容均为个人行为,与本论坛无关。 (四)本论坛尊重并保护所有论坛用户的个人隐私权,用户注册的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资料,非经用户亲自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本论坛不会主动地泄露给第三方。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论坛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论坛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论坛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六)本免责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论坛所有。 条例附则 第十条 关于本论坛管理处罚条例的附则 (一)本管理守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守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在本条例规定范围内,论坛管理组织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管理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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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师论坛”服务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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